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危险源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
南工校资[2017]13号
各学院(单位):
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,经学校研究决定,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危险源专项清查工作,全面摸底排查,彻底了解实验室全部危险源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清查范围:
1、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、科研实验室以及实习、实训场所。
2、清查对象为所有实验室的危险源。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内所有化学品、压力容器(含气瓶、反应釜、高压灭菌锅等)、加热设备(含烘箱、马弗炉、油浴锅、水浴锅等)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等实验设施、设备。
二、清查原则
1、“谁使用、谁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原则
每间实验室须确定一名安全责任人(教师担任),全面负责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。
2、实事求是原则
如实反映实验室现有情况,填报的信息、数据准确无误,必须做到账物相符。
三、清查内容和时间安排
1、实验室自查(10月24日-11月3日)
各实验室责任人负责逐项梳理所在实验室的危险源,明确危险源导致的风险及防护、应急措施;编制本实验室危险源清单(实验室危险源清单及填写说明见附件1)。
危险源清单共包含两类:(1)化学品类:管控化学品(包含剧毒化学品、易制爆化学品、易制毒化学品)和非管控化学品;(2)设施设备类:包含压力容器、加热设备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等实验设施、设备。实验室须依据实验室现状如实填写。
2、学院核查(11月3日-11月12日)
各学院须对各实验室上报的危险源清单进行核查,填写《学院危险源信息汇总表》,见附件2。并于11月12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:jingxianl@njtech.edu.cn,纸质版经签章后报资源保障部实验室管理办公室(李老师,行政楼322室,58139251)。
3、学校抽查(11月13日-11月30日)
集团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学院(单位)上报的危险源清单进行抽查,对清查不力的学院(单位)限期整改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. 实验室危险源清单
2. 公司危险源信息汇总表
bwin
2017年10月23日